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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台州市各用人单位:

为督促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对象

台州市全市范围内各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在台省部属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内容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审验的一项劳动保障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书面审查结果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档案的主要依据。2017年度审查的是用人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方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书面审查报送时间和管辖划分

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期间完成书面审查申报工作。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后30日内按规定完成书面审查申报工作。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市属各企业、在台省部属企业书面审查相关工作由det.365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各县(市、区)等其他辖区内各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相关工作按照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由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书面审查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用人单位操作部分

1、登陆网站“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书面审查申报,网址:http:/96309.zjhrss.gov.cn/为书面审查申报窗口,按照网站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并上传营业执照、上年度12月份职工花名册、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单、各类劳动合同一份、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料,完成书面审查申报工作。

2、历年参加过书面审查的企业首次登陆账号为本单位名称,初始密码为888888;首次参加书面审查的企业,登陆的账号请与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系。(进入后请修改密码)。

(二)负责书面审查监察员操作部分

登陆网站“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ldjc.zjhrss.gov.cn/。填写个人账号和密码,及时对用人单位填写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对于初次参加书审的企业,管理员进入系统管理填写新增单位信息,账号生成后告知企业进行资料报送。

各企业单位申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被书面审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抽查面一般不少于5%。对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报送书面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书面审查的开展情况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书面审查信用定级标准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附件:各级书面审查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

 

各级书面审查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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