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于飞海、陈晋广等两位同志核发人才房票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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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17〕14号)等文件精神,于飞海、陈晋广等两位同志符合我市人才房票申领条件,拟对于飞海、陈晋广核发台州市人才房票,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反映。 公示期限: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3日; 举报电话:0576-88582118 邮箱:fuwutz@163.com det.365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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