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台州市椒江界牌医院等25家单位为市级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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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区两市”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台市委〔2016〕2号)、市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6〕25号)精神,根据《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11〕91号),经各医疗机构申报,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市人力社保部门复审、核定,现拟确定台州市椒江界牌医院等25家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市级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社会各界如有异议的,可在 附件:拟新增市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det.365 附件下载:拟新增市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