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det.365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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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加快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83号)、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设det.365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台编〔2016〕54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17年2月1日起启用“det.365行政许可专用章”。专用章用于det.365行政许可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det.365行政许可专用章”印模 det.365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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