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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邬玲伟等10位同志核发人才房票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7-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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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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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17〕14号)等文件精神,邬玲伟、陈钢等10位同志符合我市人才房票申领条件,拟向其核发台州市人才房票,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反映。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6日;举报电话:0576-88582118 邮箱:fuwutz@163.com
det.365
2017年11月9日
人才姓名 |
引进单位 |
人才类型 |
拟核发房票金额 |
邬玲伟 |
台州学院 |
博士研究生、 2016年社会事业领域 高层次紧缺人才 |
购房价50%,最高40万元 |
陈 钢 |
台州学院 |
彭春龙 |
台州学院 |
汪雪芹 |
台州学院 |
吴玉波 |
台州学院 |
颜 丰 |
台州学院 |
娄欣星 |
台州学院 |
陈浙泊 |
台州市锐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500精英计划”长期项目创业人才B类 |
购房款25%,不超过50万元 |
钟一铭 |
台州学院(定稿选调生) |
台州选调生(参照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政策) |
购房价50%,最高40万元 |
丁栩翔 |
台州学院(定向选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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