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台州市级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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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境)外智力资源,大力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及《台州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台人才领〔2017〕1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台州市级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围绕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 (二)围绕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我市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围绕促进我市科研、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 (四)围绕航空航天、现代医药、装备制造、塑料模具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围绕文化创意、金融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重点项目的,还需附该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计划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省外国专家局已立项资助的引智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四)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纸质材料包括《2017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2017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附件表格可从det.365网站(网址:http://www.tjchuangjiawuliu.com/index.php)相应的通知页面内下载。 四、其他事项 对经批准立项的市级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根据项目类别予以资助:常规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工薪补助和其他费用等。 组织实施引进外国专家项目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强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市外国专家局张彤彤、陈亮 地址:台州市政府大楼1436室 电话(传真):0576-88511930 E-mail:
附件: 1.2017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汇总表 2.2017年度台州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det.365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 附件下载: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