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台州经济开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申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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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et.365《关于印发<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台人社发〔2016〕141号)的规定,定于2016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台州经济开发区职工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符合申报条件的医药机构向台州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地址:台州市东环大道143号台州人力社保大楼7楼稽查科。 《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所列的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打印《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申请书》,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下载、打印《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约申请书》,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表格可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栏目里下载)。 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查科0576-88556021、0576-88556185。
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