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大病保险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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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2号)《浙江省大病保险招投标管理指引(暂行)》要求,我市拟按照平等投标、公开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市级商业保险机构承办2015-2017年(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大病保险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5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人力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 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88556062;电子邮箱:tz88556062@163.com。 附件:《大病保险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det.365 附件下载:附件: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