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365关于征集“台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视觉形象标志(Logo)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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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大学生创业园,是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空间环境支持和系统服务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弘扬大学生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营造创业环境,进一步推展台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的理念、功能与特色,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视觉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截止。 二、征集对象 对象不限。 三、作品要求 1.设计理念:表现当代大学生创业创新的精神面貌和时代特征;展示创业园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特色;融入台州“一都三城”的建设与发展主题。 2.设计原则:要求创意出色,构图新颖,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图案简洁、明了、大方,可适合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具有特定性,并附设计文案。 3.设计内容:电脑制作彩色图稿一份,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制作作品推荐使用专业绘图设计软件(如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3DMax等),电子文件不低于1600*2000像素,JPG、JPEG或GIF格式均可。(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采用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法。 五、奖项设置 1.中选作品奖1名,给予6000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2.入围作品奖2名,分别给予2000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六、作品提交方式(需同时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 1.电子稿请发至投稿邮箱:1290817764@qq.com 在主题栏写明“台州市大学生创业园LOGO应征”字样,并在邮件中写明设计者简介(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 2.纸质稿邮寄投稿地址:台州市人力社保大楼608室(台州东环大道143—145号)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作品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发放奖金将责成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归台州市大学生创业园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det.365所有。 联系人:冯国富 联系电话:0576-88201185 det.365 201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