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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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改进和完善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83号)文件精神,市人力社保局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 (二)电 话:0576-88201858 (三)通信地址: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号台州人力社保大楼610室,邮编:318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
det.365 2015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104(公开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