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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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引进境外技术、 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根据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外专发〔2015〕2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国家级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紧紧围绕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来组织项目,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项目类型和条件 2016年国家外专局不再安排常规项目,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不低于20万元,项目单位对内容相近项目可进行打包后申报。具体分为以下6类项目: (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资助本领域本行业顶尖的、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或在重大科技项目中担任相当于首席科学家职务的外国专家。2016年首席外国专家人选,主要从期满3年的“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和历年列入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项目、重点项目的专家中遴选。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资助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6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原有高端团队项目,请申请“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三)青年外国专家项目。资助有发展潜力、对我友好、已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平台评审的青年外国专家。专家本人年龄在40岁左右。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四)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市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省或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五)外国专家组织项目。2016年专家组织项目需专家确定后才能申报。原则上一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多个需求,须待专家确定后将多个需求合并成一个专家组织项目。 (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支持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优良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种养技术、卫生健康等公共事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 三、申报要求 (一)电子申报材料:项目单位要统一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在线申报系统《引进外国专家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网址 1.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青年外国专家项目、重点项目、专家组织项目使用同一样式申请表,并在申报时选择项目类别。 2.专家组织项目仍需先在网上洽谈系统提交需求,与专家组织对接并确认专家后,方可申报专家组织项目,并详细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3.已获上年度批复的项目,如继续申报,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附件1或附件3备注栏中注明“连续”。 4.已命名为“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项目单位,在申请表封面和附件1或附件3的备注栏中需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 (二)纸质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上报《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和《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 2.申报项目附件材料(一式3份)。主要包括该项目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等,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后在封面上标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流水号。 (三)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2015年12月4日前完成项目的网上申报并向我局报送相应的纸质材料。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12月31日自动关闭。
联系地址:台州市政府大楼1436室 联系人:张彤彤、陈亮 电话/传真:0576-88511930 电子邮箱:
附件: 1.国家外国专家局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2. 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国家外国专家局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示范推广项目计划汇总表 4. 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
det.365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