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开展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det.365 

台人社发〔2013〕149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经信委、财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01号)精神,结合台州实际,并经台州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det.365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台州市委员会         台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6月27日


 

关于开展企业岗位大练兵

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大职工学知识、练技能、比贡献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01号)及《台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台人才领〔201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要求,按照“政府引领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表彰奖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大赛活动等载体,提升技能劳动者职业荣誉感,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苦练技能、提升素质、岗位成才,加快造就一支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活动主题

练就精湛技能,赢得精彩人生。

三、参加对象

全市企业在职职工。

四、工作目标

全年计划完成30项职业(工种)的市级技能比赛,组织职工技能培训10万人次,引领带动百万人次职工参加企业班组岗位练兵。通过广泛组织发动,力争使技能成才的观念渗透到每个劳动者,岗位练兵活动覆盖到每家企业,在全市广大职工中掀起学知识、练技能、求创新、出精品、比贡献的热潮。

五、岗位大练兵活动内容

组织企业千个班组,开展岗位与岗位、班组与班组、生产线与生产线技能比武,有条件企业举办厂际职工技能大赛,企业选拔若干名成绩优异的选手命名为本企业技术标兵。

组织百家企业,开展千名技师带徒弟活动,通过传、帮、带,推进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六、技能大比武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三个层面的技能大比武活动,选择适当的大赛项目举办全市技能大比武活动启动仪式(开幕式),分赛区全面开展技能大赛。

(一)全市性技能大赛

紧紧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产业,选择技术复杂、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影响面较大的10个职业(工种),以市政府名义举办市级一类技能大赛。

(二)行业性技能大赛

紧紧围绕我市特色产业,依托行业组织、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15个以上职业(工种)市级二类技能大赛。

(三)县(市、区)级技能大赛

紧紧围绕市级一、二类技能大赛的职业(工种),并结合当地经济特点选择相关职业(工种),组织开展不少于10个职业(工种)的区域性技能大赛。

市级一、二类技能大赛的职业(工种),由各县(市、区)、各部门行业组织申报或按省级技能大比武竞赛计划要求,经活动组委会确定后另行公布,县(市、区)级技能大赛由各地组织实施。

七、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6月底前):市、县(市、区)印发活动方案,启动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各项工作,征集各层面赛事的职业(工种)。

(二)岗位大练兵阶段(2013年7月上旬):举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开幕式,启动企业岗位大练兵和技能大比武;公布各层面赛事的职业(工种)和申办单位等相关信息,确定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的冠名单位、赞助单位(冠名和赞助单位自愿申请)和协办单位。

(三)技能大比武阶段(2013年7月中旬-9月中旬):完成岗位大练兵活动,按照各层面赛事要求,组织开展各层面赛事的选拔赛和总决赛。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9月下旬—11月):举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闭幕式暨颁奖大会。

八、激励措施

对获得全市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授予“台州市首席技师”荣誉证书,由市总工会申报台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获得第二至五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台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前五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台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台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对获得全市各职业(工种)前五名的选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晋升为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第六至十名选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晋升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行业性技能(即市级二类)大赛前三名的选手,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台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台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台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对获得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晋升为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第二至五名选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晋升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九、组织领导

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委市、市妇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办。市政府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活动的重大事项。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市经信委主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

市委组织部负责各部门的统筹指导和按有关规定落实技能大赛工作经费补助;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活动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行业企业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参赛的发动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做好职工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动员发动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活动的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团市委负责团员青年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发动工作;市妇联负责广大女职工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发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职业工种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为此,要求全市各部门、行业通力合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013年6月1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