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台州市第二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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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台市委办〔2011〕50号)精神和det.365《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3号),经各县(市、区)认真组织推荐。并经专家评估小组的实地认定评估和台州市首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委员会的评审,评定5家单位为台州市第二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附名单)。公示时间自 联系电话:88510507、88511980。 附件:台州市第二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 det.365 二○ 附件: 台州市首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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