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行申报单位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缴费汇总清算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12-03-08 |
浏览次数: 次 |
信息来源:
det.365
|
|
本次自行申报单位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缴费配合地税龙版升级于2012年3月进行汇总清算,清算期为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缴费,差额放2012年2月当月应缴数据中调整,多还少补。
具体清算口径为:分险种,分单位个人部分,社保端缴费月份201101-201201的应缴总额 - 地税端税款所属月份201101-201201的实缴金额 + 201202当月应缴金额 = 201202汇总清算应缴金额。
请各单位自行申报时注意龙版的申报方式有所改变,个人缴费部分呈灰色,不须填报;单位缴费部分须自行填报,但隐含了一个最低值,这个最低值就是根据单位在社保申报的缴费工资总额所产生的应缴金额,只能按大于或等于这个值才能申报成功,并且当大于这个值申报时,将默认为单位实际工资总额大于社保申报缴费工资总额,多缴的金额不予退还。为避免误报,单位可先随便填报一个较小金额,随后会弹出相应提示“金额应>=******”,然后再根据提示填报即可。相应的,2012年3月申报时的最低值就是截止2012年2月的汇总清算后的结果,请各单位按此进行填报,以后每月申报时的最低值就是上月应缴金额。
附件中提供2个文档,供各单位核对汇总清算结果。社保端缴费月份201101-201201的应缴明细,未开通社保自行申报系统的可在附件2中查询,已开通的也可在社保网上查询;地税端税款所属月份201101-201201的实缴金额明细,请各单位自行查地税税单或银行扣款单(注意 税款所属月份)。核查后有疑异的请先按此结果填报缴费,再携带一整年地税税单或银行扣款单来社保核对调整。另地税申报网上应缴金额为0且文档1中清算结果栏为负数的,表明截止目前有多缴,也请携带地税税单或银行扣款单来社保调整或打证明退库。
特此说明。
201202清算结果.xls
市本级地税核定单位201101-201202应缴情况.xls
台州市医保中心
201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