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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5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det.365 
关于开展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经(经贸)局、财政(国资)局、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46号)精神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中开展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评选对象: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对象为本市生产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户籍不限,外地人员需在台州工作满3年以上)。重点是我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重点工程以及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经营一线工作的技术工人。第一届首席技师人选在本工种岗位仍处技能水平领先的也可列为第二届首席技师人选,而业绩必须是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2.名额分配:本次评选第二届首席技师50名,通用工种和行业特有工种兼顾。推荐名额为:天台、仙居、三门及市本级各推荐候选人10~15名,其它县(市、区)各推荐候选人15~20名。但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中同一工种人选最多不超过2名。在评选出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的基础上再推荐若干名参加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生产一线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且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和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二)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同行业认同的绝招绝技,创造了单位或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明显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省级专利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三)在全国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前8名,二类技能大赛中获前5名;或在全省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前5名,省二类技能大赛中获前3名;或在市一类技能大赛中获第1名;或省一类技能大赛团体前3名的选手,省二类技能大赛团体第1名的选手。     (四)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前8名,二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前5名或省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前5名,省二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前3名,或市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第1名。     三、评选方式、程序和时间     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共同组成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见附件1)。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评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实际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基层推荐(7月10日前)     第二届首席技师的推荐报名,采取所在单位、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或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办法,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报名。县(市、区)级推荐报名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推荐报名的,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按候选人单位隶属报县(市、区)或市。推荐、自荐报名的候选人,应填写《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术成果、贡献的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推荐材料于7月10日前报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工资和技能管理处。     (二)分行业初审(7月30日前)     市评选办组织若干专家组成行业领域评审小组,分行业(工种)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审。在充分讨论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入围候选人,并将入围候选人及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三)评委会审议和表彰     市评选办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对正式候选人申报材料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评审结果,并报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人才办审定,最终确定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名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对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免所得税)。     四、加强组织领导     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承办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组织好推荐报名,尽力尽职做好这项工作。评选中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切实把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术工人、崇高技能、鼓励创造、关心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台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联系电话: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工资技能处  88510507 传真:88511980   附件:1、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3、台州市第二届首席技师候选人主要业绩一览表.doc       4、上报材料要求.doc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经济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台州市总工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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